您的位置 : 首页 > 给略网 > 灵异小说 > 铁血冉闵魂定中原

更新时间:2025-12-17

铁血冉闵魂定中原第66章 律令新章

疆域初定行政架构有了明晰的雏形但一个帝国的长治久安离不开一套统一、公正、明晰且能被广泛接受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石。

旧晋律令承袭曹魏虽有其体系然历经百年门阀政治影响加之南北长期分裂实际执行中早已是弊病丛生律条繁琐刑罚严苛且南北差异巨大“同罪异罚”现象普遍。

江北之地冉闵立国后曾进行过一些针对性的改革但并未系统化、法典化。

如今华夏一统制定并颁布一部通行全国、胡汉一体遵循的新律法已成维系帝国运转、保障社会秩序的当务之急。

文华阁内专门开辟了一处最为安静、戒备也最为森严的静室作为律法编纂的核心场所。

由王猛亲自主持召集了来自北南的律学名家、资深胥吏(熟悉律法实际操作)以及部分通达世情、明晓实务的官员组成了一支精干而高效的编纂团队。

案头上、书架间堆满了前朝律典(如《晋律》)、案例汇编、各地风俗习惯的记录以及江北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法令条文。

编纂的基本原则在王猛的主持下经过充分讨论很快得以确立: 其一“删繁就简去苛从宽”。

废除大量不近人情、过于严苛琐碎的条款减轻肉体刑罚强调教化与惩戒相结合。

其二“胡汉一体同罪同罚”。

明确法律面前无论民族出身地位高低(除皇帝特许豁免权外)概以律条为准这是对“胡汉一家”理念最具体、最具约束力的制度性落实。

其三“重证据慎刑狱”。

强调审案需以人证、物证为主限制口供的权重刑讯需受严格限制和监管防止屈打成招造成冤狱。

其四“鼓励耕织保护民生”。

将劝课农桑、保障基本财产权、规范交易、赈济灾荒等内容明确写入律法体现“以民为本”的治国思想。

编纂过程充满了激烈的争论与观点的碰撞。

北方法律受胡风影响相对简朴直接注重实效;南方律法则受士族传统影响律条更为繁琐细致且特别注重“礼”与“法”的结合强调等级秩序。

“《晋律》中之条是否予以保留?”一位江东出身、深受传统影响的律学士问道。

所谓“八议”即对亲(皇亲国戚)、故(皇帝故旧)、贤(有德行)、能(有大才能)、功(有大功勋)、贵(高官显爵)、勤(为国勤劳)、宾(前朝皇室后裔)八类人犯罪给予特殊审议和减免特权这是士族特权在法律上的核心体现。

“不可!万万不可保留!”一位性格刚直的北方官员立即激烈反对声音洪亮“陛下有言法行于天下务在公平一视同仁!若保留八议则权贵犯法便可法外开恩与旧朝何异?何以服北地将士与天下寒门之心?法律尊严何在?!” 王猛沉吟片刻一锤定音:“之弊在于纵容权贵破坏法纪。

然新朝初立于开国功臣或有特殊优容但此不宜载入国家常律成为定制。

可于具体司法实践中由陛下特旨恩赦体现皇恩浩荡而非律条常设授人以柄。

律法之尊严与生命力在于其公平性与普遍适用性。

” 又比如关于田土、婚姻、继承、债务等民事律条南北习惯差异巨大是强行统一还是尊重现状循序渐进? “江北多行均田土地国有色彩浓厚;江南则私产盛行土地买卖频繁若以江北之法绳之江南恐激起大变豪强反抗。

”熟悉江南民情的官员忧心忡忡。

“然律法若不统一各行其是何谈天下一统?何来公平正义?”主张迅速统一的官员反驳。

最终王猛采取了灵活而务实的折中态度:“涉及国家根本制度者如土地制度(均田令)、赋税制度当以新政为准律法予以保障和规范强行推行但在具体细节上可给江南一定缓冲期。

涉及民间细故、风俗习惯者如婚姻聘财、遗产继承方式等可暂循其旧但需加以引导通过教化与案例渐趋一致。

律法宜粗不宜细给地方官府以酌情裁定之权但需将典型案例和裁决理由报备中枢以便逐渐统一尺度。

” 经过近一个月的日夜紧张工作反复推敲修改一部暂命名为《大魏律》的新法典初稿终于完成。

它共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十二篇体系严谨文字简练既吸收了前代律法的合理成分又充分体现了新政权的治国理念与时代特色。

冬月廿十被视为吉日。

建康宫城正殿举行了新朝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规模完整的大朝会。

文武百官北南新旧皆按品秩肃立气氛庄重。

冉闵高坐龙椅身着正式冕服威仪棣棣。

王猛出班双手捧着以明黄色锦缎包裹的《大魏律》正式文本步履沉稳朗声奏请颁布。

“准奏!”冉闵声音洪亮回荡在殿宇之间。

一套庄严而简化的仪式后《大魏律》的主要纲领、指导思想以及部分重要条款被礼官当众高声宣读。

随后冉闵正式下诏宣告《大魏律》自即日起颁行天下凡大魏疆土之内无论胡汉官民皆需一体遵行违者依法论处!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猜你喜欢